记者日前从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处获悉,继6月28日出台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之后,目前国资委正在针对央企境外投资监管,筹划出台一系列相应的细化文件。
上述迹象显示,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,通过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,对央企境外投资逐步规范到位。尽管并未透露关于文件的更多细节,但上述人士表示,即将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文件大致分为两类,一类是对《办法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细化和必要的解读,增强可操作性,另一类是针对海外投资失误的新个案,特别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,单独发文进行警示,以免其他企业重蹈覆辙。对于追究境外投资失误责任的具体办法,上述人士没有透露。
上述权威人士说,目前这些细化文件正在制定中,并不是所有细化文件都会对外公布,其中一部分会以内部文件形式直接下发到相关的央企。“任何投资不可能没有风险,也不可能回避风险。随着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增长,境外资产的监管实际上对国资委来说是一个新课题。”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据国资委统计,截至2010年底,中国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超1.5万家,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2588亿美元,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1万亿美元,其中,国有企业占据半壁江山。截至2009年底,央企境外资产已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,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.7%。